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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队伍建设实 施 细 则(修订稿)
发布日期:2008-10-29    发布人:

    2007年12月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细则(修订稿)

上海市 黄浦区 蓬莱路第二小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基〔2006〕13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为发挥我校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为班主任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津贴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细则。

    一、意义:

    1、蓬二小班主任是班集体建设的组织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学生思想道德品质教育的骨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力量。

    2、加强蓬二小的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小学生思想道德品质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为了打造蓬二小“精心育人、富有特色、优化环境、形成品牌”的班主任队伍,蓬二小从全校和全局的高度,特制定《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二、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要以立德育人为主要任务,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方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贯穿于育人的全过程。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娴熟的教育技能,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明辨是非、善恶、美丑,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卫生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礼仪习惯等,形成健康的人格和乐观向上的性格。

    2、班主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和以健全人格品质为重点的生命教育作为班级德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富有特色和创意的道德品质教育、文明礼仪教育、集体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努力为祖国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公民。

    3、班主任要以建设“温馨教室”为抓手,开展现代班集体建设,形成有特色,充满活力的班级和团队文化。要加强班级的常规管理工作,指导小干部、家委会、少先队中队开展丰富多彩的班队主题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型活动,支持每位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科技活动,努力营造互助友爱、民主和谐、合作竞争、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

    4、班主任要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以《学生成长手册》为基本评价手段,根据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联系学生实际,研究学生的个性差异以及社会、家庭的影响,提出不同的教育要求,特别是要研究新时期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和引导,尊重学生人格,为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公正、公平和成功的机会,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5、组织学生参加十分钟劳动和公益劳动,培养学生劳动习惯,指导学生积极开展雏鹰假日小队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6、负责搞好班级室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个人卫生。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和课余活动。

    7、负责学生的法制与安全教育。课间认真做好护导工作,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8、负责家访工作。平时发现学生一天不来,且原因不明,应及时访问或立即与家长联系。建立班级家长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家委会,建立家长联系制度,负责优秀家长的评比。

    9、深挖教材中的“两纲”内容,有机融合,无限浸润。结合所任学科教材的内容,经常地向学生渗透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利用晨会、班队会、品德育与社会教育的三大阵地,重视建立有凝聚力的班集体,逐步形成良好学风。每学期能按照要求重点培养学生创造性学习习惯和良好学习习惯,班级学习成绩努力达到规定的指标。

    10、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全面关心学生健康成长,不仅重视发挥超常儿童的才能,也要偏爱“需要特别关心的学生”,每学期能帮助他们在原有基础上取得进步。认真做好学生品德评定工作,认真写好学生每学期的评语,搞好各项评选工作和班级小家务工作。

    11、指导班委会工作,组织班级开展少先队、儿童团工作,重视对小干部的培养,实行小干部轮换制,定期召开班级学生干部会议,指导学生开展各项工作,办好黑板报、队角、荣誉角、争雏鹰奖章和学习园地四块宣传版面,定期更换,办出特色。

    12、促进各班主任之间,任课教师之间团结、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并与副班主任与任课老师的通力合作,协同各科老师对学生进行教育,齐心协力把班级工作搞好。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1、班主任考核分为《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和《优秀集体(红星班)考核评比》两部分,分别占50%和50%。

    2、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分采用得分制和倒扣分制相结合的方法;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分为班级综合考核分。

    3、班主任考核分数=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分×50%﹢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分×50%。

    4、每个学期以一定的比例评选特优班主任,一般以20%左右为宜。

    5、考核具有透明度,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自评、互评,德育室复评,行政班子审核批准的程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公示。

    四、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内容:

    1、能及时制订每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并按时上交者得5分,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2、能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课——每学期不得少于12次(其中1-2次以规范的班队会或主题会形式展示),要求班队活动课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满分12分,每举行一次得1分,少一次倒扣1分。(以《班主任手册》上班队活动记录为依据)

    3、每天上好晨会课,并及时做好记录——满分100分,抽查不合格每次扣1分(以学校抽查记录为依据)

    4、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1/3的学生作一次家访(新生一年级家访和新接班达100%),并且与100%的学生家长联系一次,缺一次倒扣1分。(以上交《班主任手册》中的家校联系记载为依据)

    5、每周一的升国旗仪式,能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纪律严明、秩序井然——不合格则一次倒扣1分。(以总护导检查为依据)

    6、能做好对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经常了解班风,学风情况——每月至少能组织1次班级学生干部会议,每学期不得少于4次,要求有会议记录,缺一次倒扣1分。(以班干部会议记录为依据)

    7、能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每参加一次得1分,缺一次倒扣1分。

    8、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议——每参加一次得2分,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缺席者扣2分。(以学校常规检查和会议记录为依据)

    9、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者加5分,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10、能积极撰写有关教育管理方面与班集体建设的论文,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评比中获奖——区级每篇加5分,市级每篇加8分,国家级每篇加10分。

    11、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得10分,国家级二等奖得8分,国家级三等奖(市级一等奖)得7分,市级二等奖(区级一等奖)得6分,市级三等奖(区级二等奖)得5分,区级三等奖得3分。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最多加分不超过20分。(以竞赛公布的结果为准)

    12、能科学、规范管理班级,无重大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得2分。如果发生重大违纪违法现象,扣5分。

    13、学生好人好事受相关组织表彰——加分:校2分、街道3分、区5分、市8分。

    五、《优秀集体(红星班)考核评比》内容: 详见表格——补充

    1、教室布置:温馨教室的布置,要求做到——

    环境布置个性化, 激励用语规范化, 文具摆放条理化,

    洁具放置隐蔽化, “三表”悬挂合理化, 教室周围清洁化。

    获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 得4分,三等奖得3分。(以学校检查结果为依据)

    2、参加各种校内竞赛活动(含四大节日活动),获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3分。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以竞赛公布的结果为准)

    六、班主任津贴发放:

    每个学期的班主任考核,以工作质量为评选准则,以学生人数为考量依据。班主任津贴发放按以下办法进行:

    1、全校学生人数(今年844人),全校班级数(今年24个班),每班以450元计算,再分摊至学生人平均数(如:今年合计10,800元≈人均12元)。

    2、以上两项考评成绩综合后,分别为特优13元、优12元、良11元、合格10元,结合各班级学生数,作为每位班主任的每月津贴数。(每班不满30人,以30人计;超过30人,以实际人数计算)

    3、新任命的、培训未合格的班主任一律以“合格档”计算津贴数。经过两年带教合格后,再以每学期考核成绩记津贴数。

    七、班主任工作的奖惩:

    1、根据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工作考核成绩,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优秀班主任的评比,班主任考核总分名列前20%者,有资格参加蓬二小“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2、校优秀班主任将推荐1~2名参评区级“班主任学科带头人”。

    3、班主任如有以下情况者,学校将部分扣发或不发班主任津贴:如

    (1)、不深入班级实际,不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学生和家长意见较大者;

    (2)、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教育不力、处理不当者;

    (3)、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任而导致班风滑坡、学风不良者。

    (4)、不服从学校的安排和分配,而导致班级工作无法开展者。

    4、班主任如有以下情况者,学校将取消该班主任聘任的资格:如

    (1)、因失职或渎职的不作为情节,而造成班级人员重大事故者。

    (2)、因失职或渎职的不作为情节,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3)、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者。

    (4)、学期考核80分以下者。

    2007年11月一稿 ;2007年12月二稿。

    2008年1月上旬经教代会讨论通过,进入修订程序。

    2008年1月中旬经班主任会议修订通过,进入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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